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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个人承担比例信息

发布时间:2019-12-26 点击量:11972

根据上年度2018年医保报销个人承担比例为:

城乡居民住院个人承担比例为:25.27%

城乡居民门诊个人承担比例为:55.77%

城镇职工住院个人承担比例为:19.25%

城镇职工门诊个人承担比例为:8.5%

以上自付比例根据每年医保报销比例的调整而变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