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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察室

发布时间:2020-12-02 点击量:17952

部门名称:监察室

负责人:文琴

部门职责:

(一)在医院党委、纪委的领导下,负责监察室全面工作。

(二)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治和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;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对廉政准则、廉政法规、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
(三)监督检查医院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,保证医院决议、决定的顺利落实,并根据检查和调查结果,提出监察建议。

(四)受理医院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和控告;做好纪检监察信访、案件查处工作。

(五)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对医院政务公开、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。

(六)完成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任务。

(七)协助医院党委做好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。协助有关部门对医院职工进行法律法规、政策、纪律教育,增强医院职工的廉洁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。

人员设置:配备主任1名,工作员1名。

联系电话:0859-6313096